2021-11-15
開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新建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9月25日,開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組織召開對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驗收工作組根據《開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復要求對項目進行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開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新建項目位于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機場西路628號國際健康港研發大樓15棟8層,主要從事c-myc抑制劑和抗體候選化合物的研究。項目總投資1300萬元人民幣,建筑面積1781.89㎡。項目不涉及實質性藥物生產,不進行批量生產,無最終商業藥品對外銷售,藥物研究規模為小試規模,不進行相關中試研究或生產工作。年產c-myc抑制劑1kg、年產抗體候選物-1 100g,抗體候選物-2 200g,抗體候選物-3 300g。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委托珠海市聯泰環??萍加邢薰揪幹屏恕堕_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1年1月通過了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的審批,批復文號為珠環建表[2021]3號。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開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新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建設內容與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實驗室清洗廢水、純水儀清洗廢水及反參透濃水,廢水排入健康港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
(二)廢氣:項目大氣污染物主要為實驗研發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VOCs和甲醇收集至經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聲:項目噪聲主要是生產過程中生產設備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采取隔聲、吸聲、減振、消聲等措施,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實驗研究過程中產生的廢培養基、廢小鼠血清等經滅活處理與廢紙箱、廢塑料,和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液、廢用具、廢DNA膠和蛋白膠、廢硅膠和板,有機廢氣處理過程中產生少量的廢活性炭集后由具有相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
(五)排污口規范化設置:按要求辦理了《規范化排污口登記證》。
(六)環境保護管理:項目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相關人員負責環境保護工作。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東利(廣東)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開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DLGD-21-0827-LY17):
廢氣:TVOC有組織排放符合《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中藥物研發機構工藝廢氣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VOCs無組織排放符合《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控制要求,及附錄C.1中特別排放限值。
甲醇排放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噪聲:邊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3類標準要求。
固體廢物:項目固體廢物處置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要求以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的相關要求。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為VOCs,VOCs排放符合環評批復的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項目運營對環境無明顯影響。
六、驗收結論
項目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 4 號〕第八條規定的不得通過驗收合格的情形,驗收組同意項目通過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開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開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新建項目
建設地點: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機場西路628號國際健康港研發大樓15棟8層
建設單位:開拓藥業(廣東)有限公司
公示內容:驗收意見掃描件,見附件
公示時間:2021.11.15-2021.12.13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系人:蔡工 聯系電話:0756-867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