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所有地級城市均已有適用新法案件
2016-12-30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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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16年1~11月各地《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以及與司法機關聯動的情況,并公布地方環保部門查處的示范性、典型性案例。環境保護部對1~11月份案件數量在前五位的浙江、江蘇、廣東、福建、安徽5地提出表揚。同時,對執法力度不斷加強、11月份案件數量躍居全國前五名的陜西省提出表揚。1~11月,案件較少的海南、青海、寧夏、天津、上海等地以及大氣環境質量差的石家莊、安陽、焦作、邯鄲、衡水等城市還需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說,11月全國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06件,罰款數額6382.9萬元;查封、扣押案件1379件;限產、停產案件1010件;移送行政拘留552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21件。
1~11月,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798件,罰款數額達75012.82萬元,查封、扣押案件7413件,限產、停產案件4410件,移送行政拘留3274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725起。
田為勇表示,與去年同期相比,各類案件數量均有所上升,執法力度持續加大。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量上升31%,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100%,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76%,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89%,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數量上升17%。
田為勇說,1~10月份案件數量為零的8個城市,11月份均開始有適用配套辦法的案件,案件總數為43件。截止到11月底,全國所有地級城市均有適用《環境保護法》4個配套辦法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