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根據《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2022年12月18日,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組織對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工作組由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江門市信安環境監測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珠海市凌越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技術服務單位)等單位代表及3名技術專家組成(名單附后)。驗收工作組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復要求,現場核查了相關環保設施,查閱了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審議,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香洲區金鼎工業園金洲路16號。主要從事木質家具、金屬家具的制造與銷售。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項目新增生產規模為辦公桌1萬套,辦公椅1萬件、文件柜2.4萬套。項目改擴建后全廠生產規模為辦公桌12萬套,辦公椅12萬件、文件柜4萬套、屏風18萬平方米。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委托綠益粵(廣東)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2年8月通過了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的審批,批復文號為珠環建表〔2022〕195號。辦理了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0400618409684D001Q。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整體驗收。項目新增生產規模為辦公桌1萬套,辦公椅1萬件、文件柜2.4萬套。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建設內容與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市政管網排入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區水質凈化廠);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通過市政管網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區水質凈化廠)處理,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區水質凈化廠)尾水排入金星門海域。
(二)廢氣:除手工打磨以外的木質粉塵通過中央抽風系統收集至脈沖袋式中央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6-048-1~FQ-6-048-4、FQ-6-048-35、FQ-6-048-36排放;打磨產生的金屬粉塵通過旋風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6-048-5排放;噴粉產生的顆粒物收集由回收系統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噴粉固化廢氣、燃燒廢氣通過排氣筒FQ-6-048-27~FQ-6-048-32排放;表面處理產生的鹽酸霧通過堿液噴淋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FQ-6-048-37排放;噴漆產生的顆粒物以及有機廢氣由水簾柜處理后通過15套活性炭處理排放,共設15個排氣筒;UV輥涂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6-048-26排放;噴膠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6-048-25排放;擦色、晾干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6-048-34排放;飯堂油煙通過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由排氣筒FQ-6-048-33排放;2#危廢間及油漆桶打包房逸散的有機廢氣通過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6-048-38排放。
(三)噪聲:項目運營過程中主要的噪聲源為生產設備,通過合理布局,采取隔聲、吸聲、減振、消聲等措施,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一般固體廢棄物主要為木屑、木質粉塵、邊角料、廢包裝袋等,盡量回收利用,其余交由廢品商回收利用或外賣給回收商利用;危險固廢包括廢包裝鐵桶、廢活性炭、油漆渣、脫漆渣、廢機油、污水處理站污泥等,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公司處理。
(五)排污口規范化設置:按要求辦理了《規范化排污口登記證》。
(六)環境保護管理和環境風險防范:項目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有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已完善并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體系。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江門市信安環境監測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檢測報告》(報告編號:XJ2211015602):
(一)廢水:生產廢水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二)廢氣:顆粒物和酸霧(氯化氫)排放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項目VOCs、二甲苯排放符合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中表1第Ⅱ時段限值及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施膠工序的VOCs排放符合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項目燃燒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關于印發《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6號)的要求為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濃度限值。
臭氣濃度、NH3、H2S廠界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1-1993)中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改擴建標準值。
廠界內VOCs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管理要求及附錄A中表A.1的特別排放限值。
(三)噪聲:項目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項目固體廢物處置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要求;危險廢物處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
(五)總量控制:項目VOCs排放總量滿足批復(珠環建表〔2022〕195號)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項目運營對環境無明顯影響。
六、驗收結論
項目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第八條規定的不得通過驗收合格的情形,驗收工作組同意項目通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
建設地點:珠海市香洲區金鼎工業園金洲路16號
建設單位: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
公示內容:驗收意見掃描件,見附件
公示時間:2023.01.11-2023.02.10
聯系人:蔡工
聯系電話:0756-8670085